毕友回响 > 资讯动态 > 创投资讯 > 关于2017年创新创业企业创业孵化专项资金的申报通知

关于2017年创新创业企业创业孵化专项资金的申报通知

2017-08-13 19:36:38发布: 小毕阅读: 16936

成都高新区各创新创业企业:

按照《成都高新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17〕1号),成都高新区拟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和房租补贴,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创新创业企业是指落户成都高新区,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产性服务业等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的企业或其他新兴产业企业,从事研究、开发与生产,以个人或团队投资创办的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所创办企业在成都高新区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

(二)2014年8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可申请创业启动资金资助,2013年8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可申请房租补贴,迁入企业成立时间以工商税务关系迁入高新区的时间为准。

(三)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四)企业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及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情况。

(五)企业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无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六)已获得启动资金支持的企业不能再申报启动资金资助。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申请2017年项目申报前一季度、前半年或2016年的房租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租金金额。

二、启动资金支持方向

企业可以同时申报多个方向,根据申报书附件要求准备相应资料。审计报告须是菁蓉创新创业网中入库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二维码审计报告,若企业自行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二维码审计报告,则审计机构须申请加入菁蓉创新创业网中介服务机构库中。

方向一:知识产权。企业上年度或申报前每获得1项PCT发明专利(非美国、欧洲和日本地区)、PCT发明专利(美国、欧洲和日本);企业每参与制定1项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企业每获得1项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国家农作物品种、植物新品种、国家新批药品注册批件、国家一级中药保护。(以上知识产权均需获得授权,受理通知书不予采纳)

方向二:销售收入。2016年度或申报时2017年销售收入超过5万元的企业。(企业需要提供审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

方向三:融资金额。2016年度或申报时2017年获得非关联企业或投资机构投资不少于50万的企业;获得银行或小额公司贷款不少于20万元的企业。(企业需要提供审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

方向四:企业资质。2016年度或申报时2017年获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二级及以上军工保密资质等认定;上规入库的非工业企业和工业企业;在新三板、创业板(海外板)、主板成功上市(挂牌)的创新创业企业。

三、房租补贴支持条件

同时申报启动资金和房租补贴的企业,获得启动资金支持的同时获得房租补贴资格。单独申报房租补贴的企业,满足下列任意一个条件可获得房租补贴资格。审计报告须是菁蓉创新创业网中入库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二维码审计报告,若企业自行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二维码审计报告,则审计机构须申请加入菁蓉创新创业网中介服务机构库中。

条件一:2016年度或申报时2017年新增参与制定1项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新增1项PCT发明专利、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国家农作物品种、植物新品种、国家新批药品注册批件、国家一级中药保护等。(以上知识产权均需获得授权,受理通知书不予采纳)

条件二:2016年度或申报时2017年销售收入超过20万元,同比增长不低于20%。(企业需要提供审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

条件三:2016年度或申报时2017年获得非关联企业或投资机构投资50万以上;获得的银行或小额公司贷款20万元以上。(企业需要提供审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

条件四:2016年度或申报时2017年获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二级及以上军工保密资质等认定或上规入库。

条件五:2016年度或申报时2017年在主板、创业板(海外板)、新三板成功上市(挂牌)。

四、申报流程和报送要求

(一)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企业登录菁蓉创新创业网(www.cdibi.org.cn),进入用户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企业资料、上传附件、保存并网上提交,初审通过后,导出PDF文件并双面打印、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打印纸,统一用A4纸印刷,一式五份,加盖公司鲜章,装订成册。

(二)资料报送地点:天府五街200号菁蓉国际广场1号楼中介服务大厅23-24号窗口和平台服务大厅28号窗口,报送资料时须携带所有附件材料原件,现场查验。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9月30日

(二)受理部门: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创业服务处

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2017年8月7日

 

本信息来源于菁蓉创业网:http://www.cdibi.org.cn/article/nview?id=y0KzLg8yXgYmS

若需相关申报指导,请联系毕友创业管理部工作人员。

联系人:赵燕

联系电话:18782947806